江北巡捕房
發(fā)布時間:2010-02-10 16:35瀏覽次數(shù):
江北巡捕房緊挨宏昌源,這是一幢中西合璧的樓房,五層磚混結構,平面為三開間,二層沿街有通長的露臺,同時作為一層入口的雨蓬.露臺的懸挑梁呈卷渦型,造型優(yōu)美,同時也符合力學原理,立面風格簡潔,立式長方形窗有立體窗套,二層以上有裝飾壁柱,柱頭為科林斯式,女兒墻為透空欄桿式,瓶式立柱。
1864年寧紹道臺為管理租界內的治安問題,成立了這個巡捕房,行使江北岸商埠區(qū)的一切治安、刑事等權力。巡捕可以查逐各國流氓,還出資雇請洋人充任捕頭。但最終巡捕房成了洋人欺壓中國人的工具,巡捕房曾有章程和示禁,其中有不準在江北地段放樁、打鳥;不準在沿岸及街巷騎馬;凡地方差役在江北岸查出人犯,其牌票須先經巡捕房簽字……。江北岸成了洋人的天下,清政府又不敢過問,因而激起了寧波民眾的強烈憤憤慨。當時由陳夏常等人聯(lián)名稟訴清政府,要求收回主權。清政府在民眾的強大壓力下,才于光緒三十四年(1908)七月收回警權,并撤銷了巡捕房。
1864年寧紹道臺為管理租界內的治安問題,成立了這個巡捕房,行使江北岸商埠區(qū)的一切治安、刑事等權力。巡捕可以查逐各國流氓,還出資雇請洋人充任捕頭。但最終巡捕房成了洋人欺壓中國人的工具,巡捕房曾有章程和示禁,其中有不準在江北地段放樁、打鳥;不準在沿岸及街巷騎馬;凡地方差役在江北岸查出人犯,其牌票須先經巡捕房簽字……。江北岸成了洋人的天下,清政府又不敢過問,因而激起了寧波民眾的強烈憤憤慨。當時由陳夏常等人聯(lián)名稟訴清政府,要求收回主權。清政府在民眾的強大壓力下,才于光緒三十四年(1908)七月收回警權,并撤銷了巡捕房。
信息來源:
江北區(qū)政府門戶網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