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藍眼
發(fā)布時間:2010-02-09 15:18瀏覽次數(shù):
鴉片戰(zhàn)爭結果使英軍占領寧波,而南京條約的簽訂,是英國辦理了占領寧波的合法手續(xù)。隨著英國的進來,西方列強也相繼進入寧波。
至二十世紀初,江北老外灘一帶已成了五方雜處的洋場,不僅有大英領事館、天主教堂、巡捕房等,而且有洋行、碼頭,還有夜總會、妓院、飯莊、戲院和彈子房等等,形成了別具特色的寧波外灘。那時,金發(fā)碧眼的外國人叨著雪茄,坐著寧波人拉的黃包車在外灘來來往往;天主教堂和英國領事館內不可告人的活動始終在上演著;更有耀武揚威的巡捕令人發(fā)指地欺壓著寧波人民。
寧波人看到西方藍眼睛警察,在中國國土耀武揚威,稱之為“藍眼”因為在寧波方言中“爛”和“藍”是同音,所以稱這些警察為“爛眼”是對他們憤怒的一種表達方式。現(xiàn)在我們有許多人稱警察為“爛眼”,這是一種貶義。
信息來源:
江北區(qū)政府門戶網(wǎng)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