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裕:東京大審判的甬籍檢察官
1946年5月3日到1948年11月2日,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東條英機等28名日本甲級戰(zhàn)犯進行了規(guī)模空前的歷史性審判,即東京大審判。這是伸張國際正義、維護世界和平、制裁戰(zhàn)爭勢力的重要行動,參與東京大審判的中國工作人員共16人,其中寧波籍人士有時任檢察官顧問的桂裕先生。
桂裕先生(1902--2002),字公綽,寧波市慈城鎮(zhèn)人,1902年7月18日出生,從小酷愛學習,聰明勤奮,中學畢業(yè)后考入被譽為中國現(xiàn)代法學教育搖籃的東吳大學法學院,時有“南東吳、北朝陽”、“法官出朝陽,律師出東吳”之稱。該校名師眾多,如有首次將《聯(lián)合國憲章》翻譯成中文的吳經(jīng)熊先生等。許多課程都由美國教授直接用英文講授,同時引進了英美的案例教學法,內(nèi)容豐富多彩,中西法制兼容并蓄,以比較法教學見長,是世界上最優(yōu)秀的“比較法”學院之一。他在校如饑似渴地學習專業(yè)知識和外文,兼修英美法與大陸法,并在學習中感受兩種法系的異同,為日后從事律師工作和法學研究打下了良好基礎。大學畢業(yè)后他先在上海擔任律師,后任商務印書館英文編輯,翻譯出版了《英譯中華民國民事訴訟法》、英國劇本《莎樂美》和小說《月亮所講的故事》,參與了商務印書館《辭源》續(xù)編的編輯工作。1930年后歷任司法行政部編審、上海第一特區(qū)地方法院推事、上海江蘇高二分院推事、招商局顧問。抗戰(zhàn)勝利后一度任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,后回上海,在舊中國最負盛名的《東方雜志》上發(fā)表“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”、“司法官之素質與數(shù)量”、“法律之理論與實踐”、“簡化訴訟程序之管見”、“外國公司認許問題之商榷”、“由性別論司法官職務之分配”、“新辨奸論”、“訴訟程序之簡化”、“司法統(tǒng)計”、“商法之同化”、“言論自由與民主”和“處置日本在華財產(chǎn)文法律觀”等十余篇論文,上海競文書局出版過他編著的《英語全程》,是一位著名的律師和法學家。
在日本發(fā)動的侵略戰(zhàn)爭中,中國遭受的苦難最為深重,大半河山被踐踏蹂躪,同胞傷亡3500萬,可計算的經(jīng)濟損失達6000多億美元,無形的損失難以計算。日本侵華作為東京大審判的主要部分,事務繁雜,工作繁重,急需諳習英文又對國際法有研究的人士加以輔助。1946年初冬,我國又增派倪征燠、鄂森、桂裕(均系東吳大學法學院畢業(yè)生)及吳學義去遠東國際法庭,為中國檢察官的顧問。赴日月薪雖不菲薄,而當時桂裕等在上海從事律師職業(yè)的收入遠不止此數(shù),但他們的血脈中燃燒著民族的恥辱和仇恨,抱著決不能讓沾滿了中國人民血債的日本戰(zhàn)犯逍遙法外的強烈意愿,因而決然樂從,即赴東京參加這一20世紀世界歷史上規(guī)模最大、時間最長的國際大審判。新中國首任國際大法官倪征燠總愛用“艱苦卓絕”來形容當年的東京審判,東京審判之難,難在舉證。當時這些富于正義感、愛國心的有識之士,懷著“無顏見江東父老便跳海”的誓死決心,日以繼夜地頑強奮戰(zhàn),在莊嚴的國際法庭上,向全世界第一次明確了日本發(fā)動的侵華戰(zhàn)爭的性質,用鐵的事實揭穿了日本軍國主義者發(fā)動侵略的種種借口。戰(zhàn)犯東條英機等因發(fā)動侵略戰(zhàn)爭被裁決犯有破壞和平罪,最終,包括東條英機、土肥原賢二、板垣征四郎、松井石根、武藤章等7名劊子手被處以絞刑;南次郎等16人判無期徒刑;東鄉(xiāng)茂德獲有期徒刑20年,重光葵獲有期徒刑7年。這對戰(zhàn)后肅清法西斯勢力,在國際上伸張正義具有深遠意義。參與東京大審判的全體中國同仁,確實未愧對歷史、愧對子孫!為維護中華民族的民族利益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。
審判結束后不久,桂裕去臺灣大學任教,是海商法權威教授,又是著名的保險法專家。曾在1958年參加聯(lián)合國第一次海商法會議。著有《海商法》、《海商法新論》、《保險法》、《保險法論》、《司法制度之檢討及改進》等,其中《海商法新論》是司法官、律師等考試的主要參考書。曾獲臺灣“教育部”第15屆學術獎。1972年在臺大退休后,任“中國文化大學”法律學系主任,一直進行教學工作,直到八十幾歲才退休,到了晚年還退而不休,教學不倦,把研究生安排在自己寓所的客廳中,繼續(xù)他的教學生涯,他的客廳放著文化大學法律系致贈的“人生百分百,法界第一人”的牌匾,可說是形容桂裕的最佳寫照。
桂裕教授秉持的教學原則是“熱饅頭主義”,也就是說,饅頭好吃就是要趁熱,老師要教出優(yōu)秀的學生靠的就是暖烘烘的熱忱,教學內(nèi)容一定要言之有物,對學生要有愛心的循循善誘,否則,空有一身學問,對學生不理不睬,就像是以冷饅頭喂學生吃一樣,學生如何吃得下這冷饅頭呢?他執(zhí)教幾十年,育英才無數(shù),桃李滿天下。陳水扁、呂秀蓮、張俊雄、焦仁和、翁岳生、施啟揚、尤清、馬英九、謝長廷和陳定南等臺灣政界人物,無不出自其門下。臺灣的大法官有2/3以上是桂裕的學生,1954年在臺灣大學法律系就讀的著名作家李敖曾回憶道:“教我英文(‘英美法學名著選讀’)的是曹文彥老師和桂裕老師。桂裕老師學問淵博,又高壽,四十年后我辦《求是報》時,還有信給我。最有趣的,是他的英文滿口上海腔。”雖然桂教授的鄉(xiāng)音頗重,學生不易聽懂,但他堅持學術研究,提攜后進的赤誠,卻深深影響到一代又一代的門生。因此,在桂教授耄耋之年,這些門生故舊仍不時登門拜訪,感念老師當年的教誨。2001年7月18日是他的百歲大壽,有許多學生趕來為老師賀壽,致贈壽軸、禮品、賀卡等,臺北媒體曾以“馬(英九)(陳水)扁同訪百齡恩師桂裕 輪流喂老師吃壽面”等加以報道。臺灣聯(lián)圣張佛千撰“杏壇澤被三千士;海屋籌添一百春。”聯(lián)祝桂裕先生百齡榮慶。
桂裕教授有一子一女,目前定居美國。他雖在臺灣居住五十多年,唯一沒變的是,仍說著一口外人不易聽得懂的寧波話。他是臺北寧波同鄉(xiāng)會的資深會員,曾連任四屆該會法益維權委員會委員,在《寧波同鄉(xiāng)》月刊發(fā)表過不少文章。其中“2574年”一文敘述了他對六世紀后世界情況的構想;“老年清福”一文謂他在70歲以后,信服“不三不四”主義,即三不求(名利壽)和四不愁(衣食住行)。所著《亦新亦舊話》曾在該刊連載過19期。此外還著有《浮海集》和《行與言》(雜文集)。1997年,倪征燠(1928年畢業(yè)于東吳大學法學院)應邀訪臺,曾收到許多故舊新朋所贈之珍貴禮品,而同為東京審判親歷者、時年96高齡的桂裕教授所贈卻是當街小店買來的一條小金魚。倪征燠慨嘆:“不愧為我之學長!”
2002年1月2日,桂裕教授在臺北與世長辭。享年101歲。臺灣“中央日報”在題為“桂裕教授高齡辭世的聯(lián)想”的社論中寫道:“著名的法學家,前臺大法律系教授桂裕先生,日前以高齡一百零一歲辭世。留給國人無盡的哀思,也讓吾人在崇敬與哀悼之余,深嘆斯人獨憔悴,典型在夙昔!……桂教授以一生投入學術與教育的奉獻精神,展現(xiàn)出一種當前社會所罕見的專業(yè)精神、工作倫理和人格風范。這正是在我們當前多元、民主卻又復雜、混亂的政治與社會環(huán)境中,最應珍攝的基本價值所在。”不少媒體都發(fā)表悼念文章,深切懷念這位對祖國法學教育事業(yè)作出重大貢獻的甬籍著名學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