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: | 2950800/2018-19557 | ||
文 號: | 主題分類: | 綜合政務/政務公開 | |
公開方式: | 主動公開 | 體裁分類: | 其他 |
發(fā)布機構: | 區(qū)科技局 | 成文日期: | 2018-03-22 |
本年報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要求,結合2017年度寧波市江北區(qū)科學技術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際編制而成。本年報由概述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七個部分組成。本年報中所列數(shù)據(jù)統(tǒng)計時間截至2017年12月31日。
一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
2017年我局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要求,積極建立和完善各項政府信息公開制度,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渠道,堅持以公開為原則、不公開為例外,結合江北區(qū)科技局工作實際,扎實做好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。
一是加強政務信息公開組織領導。局黨組高度重視政務信息公開工作,修訂了江北區(qū)科技局信息報送工作制度,加強信息工作,及時、準確、全面反映我局各項工作和全區(qū)科技工作動態(tài),提高上報信息的整體質(zhì)量,推動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軌道。完善了通報和考核制度,明確了獎罰措施。
二是健全政務信息公開發(fā)布制度。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由綜合科分管領導直接負責,綜合科牽頭負責,各科室協(xié)助負責。綜合科按照各級考核任務和領導要求,研究和制訂信息工作的規(guī)章制度和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,在各科室上報的基礎上完成局信息考核任務及重點工作宣傳,負責信息存檔并統(tǒng)計公布各科室信息報送情況。各科室根據(jù)單位信息工作要求,結合本單位、本科室工作實際,負責在第一時間迅速收集報送本單位重大事件、突發(fā)性事件、重要工作動態(tài),完成本科室信息的收集、編寫工作,按期向綜合科報送信息。
三是完善政務信息公開發(fā)布平臺。2017年對局網(wǎng)站進行了全面的改版,改版后的欄目分類更清晰,功能更全面,互動性和服務性更強,進一步提高了政務工作的透明性。緊跟局機關的教育實踐活動,開設了兩學一做專題專欄。改版后的網(wǎng)站實現(xiàn)了各板塊的信息共享,信息的發(fā)布更加全面,更加及時。
二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
一是主動公開信息的類別。主要包括組織機構、政務公開、政務動態(tài)、網(wǎng)上辦事、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、科協(xié)之窗、互動交流等。
二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量。2017年度科技局通過區(qū)政府公開平臺共發(fā)布公開248條信息,其中:政策解讀2條,規(guī)范性文件2條,區(qū)部門文件15條,通知文件44條,政務動態(tài)143條,計劃總結1條,統(tǒng)計數(shù)據(jù)23條,提案議案9條,人事任免6條,年度報告1條,財政預決算2條。
三是公開形式和渠道多樣化。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,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,本局除了在區(qū)政府公開平臺上進行信息公開外,在局網(wǎng)站上也進行了信息公開,改版后的局網(wǎng)站布局更合理、搜索更便捷、信息分類更細化,門戶網(wǎng)站全年更新248篇。若有重大宣傳活動、政策法規(guī)或科技計劃信息需要公開,則采用報刊媒體、電視媒體和網(wǎng)絡媒體結合的多渠道發(fā)布信息。
四是浙江政務相關工作情況。努力構建一張網(wǎng),推進陽光審批服務。梳理入庫行政權力事項7項,其中行政確認3項,公共服務2項,其他行政權力2項。2017年,共辦理錄入行政確認13件,公共服務1件,其他權力事項47件。
三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
建立依申請公開受理途徑。明確局綜合科為依申請公開受理部門,公開受理電話。2017年通過黨政接訪平臺處理、信訪件1件,在規(guī)定的工作日內(nèi)處理完畢,申請人較滿意;依申請公開沒有收費情況;沒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
未收任何費用。
五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
未發(fā)生此類情況。
六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
2017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,但也存在表現(xiàn)方式單一,方便群眾獲得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夠豐富等不足。下一步,我局將按照區(qū)政府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,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、突出工作重點、加大工作力度,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質(zhì)量和水平。一是依法依規(guī),擴大主動公開信息范圍。二是積極引導,主動回應社會關注度高的政策、事項。三是拓展渠道,完善微博等信息公開平臺。
七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本年度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。
寧波市江北科學技術局
二〇一八年二月
附件
政務公開情況統(tǒng)計表(樣表)
(2017年度)
填報單位(蓋章):寧波市江北區(qū)科學技術局
統(tǒng) 計 指 標 | 單位 | 統(tǒng)計數(shù) |
一、主動公開情況 | —— | |
(一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(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) | 條 | 248 |
其中:主動公開規(guī)范性文件數(shù) | 條 | 2 |
制發(fā)規(guī)范性文件總數(shù) | 件 | 15 |
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| —— | |
1.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|
2.政府網(wǎng)站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248 |
3.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428 |
4.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395 |
5.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|
二、回應解讀情況 | —— | |
(一)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(shù) (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) | 次 | |
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| —— | |
1.參加或舉辦新聞發(fā)布會總次數(shù) | 次 | |
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(fā)布會次數(shù) | 次 | |
2.政府網(wǎng)站在線訪談次數(shù) | 次 | |
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(wǎng)站在線訪談次數(shù) | 次 | |
3.政策解讀稿件發(fā)布數(shù) | 篇 | 2 |
4.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(shù) | 次 | |
5.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(shù) | 次 | |
三、依申請公開情況 | —— | |
(一)收到申請數(shù) | 件 | |
1.當面申請數(shù) | 件 | 2 |
2.傳真申請數(shù) | 件 | |
3.網(wǎng)絡申請數(shù) | 件 | |
4.信函申請數(shù) | 件 | |
(二)申請辦結數(shù) | 件 | |
1.按時辦結數(shù) | 件 | |
2.延期辦結數(shù) | 件 | |
(三)申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|
1.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(shù) | 件 | |
2.同意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|
3.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|
4.不同意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|
其中:涉及國家秘密 | 件 | |
涉及商業(yè)秘密 | 件 | |
涉及個人隱私 | 件 | |
危及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經(jīng)濟安全和社會穩(wěn)定 | 件 | |
不是《條例》所指政府信息 | 件 | |
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 | 件 | |
5.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(shù) | 件 | |
6.申請信息不存在數(shù) | 件 | |
7.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(shù) | 件 | |
8.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(shù) | 件 | |
四、行政復議數(shù)量 | 件 | |
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(shù) | 件 | |
(二)被依法糾錯數(shù) | 件 | |
(三)其他情形數(shù) | 件 | |
五、行政訴訟數(shù)量 | 件 | |
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(shù) | 件 | |
(二)被依法糾錯數(shù) | 件 | |
(三)其他情形數(shù) | 件 | |
六、舉報投訴數(shù)量 | 件 | |
七、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| 萬元 | |
八、機構建設和保障經(jīng)費情況 | —— | |
(一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(shù) | 個 | 1 |
(二)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(shù) | 個 | 2 |
(三)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(shù) | 人 | 18 |
1.專職人員數(shù)(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(wǎng)站工作人員數(shù)) | 人 | 2 |
2.兼職人員數(shù) | 人 | 10 |
(四)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(jīng)費(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 政府網(wǎng)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(jīng)費) | 萬元 | 3.93 |
九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| —— | |
(一)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(shù) | 次 | |
(二)舉辦各類培訓班數(shù) | 次 | |
(三)接受培訓人員數(shù) | 人次 | 1人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