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: | 2951416/2020-14691 | ||
文 號: | 主題分類: | 綜合政務/政務公開 | |
公開方式: | 主動公開 | 體裁分類: | 其他 |
發(fā)布機構: | 自然資源規(guī)劃局江北分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0-01-16 |
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
本年報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(試行)》要求,結合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江北分局工作實際編制而成。本年報由總體情況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情況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。本年報中所列數(shù)據(jù)統(tǒng)計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本年報電子版可在寧波市江北區(qū)人民政府門戶網站(http://www.mifenjm.com)下載。如對本年報有疑問,請與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江北分局聯(lián)系(地址:寧波市江北區(qū)大慶南路189號,郵編:315020,電話:0574—87388164,郵箱:nbzgjjbfj@126.com)。
一、總體情況
2019年,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江北分局以學習貫徹落實新修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為契機,按照國務院和省、市、區(qū)有關部署要求,圍繞自然資源和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領域的政府信息需求,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,健全工作機制,明確責任分工,規(guī)范依申請公開受理答復,優(yōu)化輿情處置程序,回應社會關切,推進決策、管理、執(zhí)行、服務、結果等行政權力運行公開,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呈現(xiàn)出縱向聯(lián)動、橫向配合、穩(wěn)步推進的良好態(tài)勢。
(一)主動公開情況。主要通過江北區(qū)政務公開平臺、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江北分局門戶網站、政務微博、政務微信、新聞媒體、現(xiàn)場查閱等方式進行公開,公開事項包括公開指南、機構概況、部門文件、規(guī)劃計劃、工作信息、人事信息、財政信息、年度報告以及政務資訊、土地供應、陽光業(yè)務、資源規(guī)劃、通知公告,公開內容涉及征地拆遷、土地使用、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等領域。2019年,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94條,其中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0條,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732條,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82條,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31條,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390條。
(二)依申請公開情況。為規(guī)范依申請公開工作,制定《關于進一步明確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的通知》,明確相關要求,抓好依申請公開的接收、登記、辦理、審核、答復、歸檔等環(huán)節(jié),強化依申請公開的管理和服務,履行依申請公開的義務,保障申請人的權利。2019年,我局收到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26件,內容主要涉及征地拆遷、規(guī)劃“一書兩證”等。按申請方式看,網絡申請3件,信函申請9件,當面申請14件,傳真申請0件。
從辦結情況看,已辦結答復25件,轉下年辦理1件,答復件全部按時辦結。
從答復情況看,予以公開13件,部分公開2件,不予公開2件,無法提供6件,不予處理1件,其他處理1件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況。認真貫徹新修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,重新梳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、征地補償和集體土地拆遷安置政務公開事項目錄,明確內容標準、公開主體和公開形式。總結基層政務公開試點工作,撰寫的《征地拆遷領域政務公開改革創(chuàng)新案例》,被浙江省自然資源廳評為“優(yōu)秀案例”。參加江北區(qū)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專題培訓,外出參觀學習取經,組織基層政務信息公開調研,查找存在問題,制定具體措施,做好信息公開工作。
一是抓好土地資源交易市場信息公開。2019年,依托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(tǒng),公開土地交易信息42條,其中土地出讓信息22條、出讓結果信息20條,全面實行土地出讓網上交易,同時在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江北分局門戶網站上公開土地供應信息84條。
二是抓好征地信息公開。2019年,依托浙江省征地信息公開平臺和江北區(qū)政務公開平臺,公開征地信息167條,主動公開征地告知、征地調查、村民代表會議、草簽征地補償協(xié)議、征地審批、征收土地公告、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等信息。
三是抓好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信息公開。在江北區(qū)政務公開平臺以及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江北分局門戶網站上,公開規(guī)劃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以及“一書兩證”等規(guī)劃信息84條。
四是抓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(xié)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。2019年,主辦議案6件、提案1件,協(xié)辦議案17件、提案12件。
同時,依托浙江省政務服務網公開政務事項以及公共服務事項113項,設立5個征地拆遷信息公開查詢點為群眾提供查詢服務,面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檔案查詢共計330人次。
(三)平臺建設情況。做好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江北分局門戶網站、政務微博、政務微信等平臺的日常維護和信息發(fā)布工作,借助《新江北》和新聞媒體公開部分政府信息,搭建與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溝通交流的橋梁,讓社會公眾更好地了解自然資源和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工作。
(四)監(jiān)督保障情況。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明確一名副局長分管信息公開工作,指定專人負責日常事務辦理,公開受理機構、辦公電話和投訴監(jiān)督部門,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保障。規(guī)范信息發(fā)布,抓好保密審查,發(fā)揮法律顧問作用,及時整改第三方測評機構指出的問題,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落實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新 制作數(shù)量 | 本年新 公開數(shù)量 | 對外公開總數(shù)量 | |
規(guī)章 | 0 | 0 | 0 | |
規(guī)范性文件 | 0 | 0 | 0 |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 |
行政許可 | 16 | +11 | 15272 | |
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| 12 | +6 | 274 | 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 |
行政處罰 | 57 | +56 | 33 | |
行政強制 | 0 | +10 | 0 | 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 本年增/減 | ||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 24 | -18 | ||
第二十條第(九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采購項目數(shù)量 | 采購總金額 | ||
政府集中采購 | 9 | 6.04萬元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(shù)據(jù)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 申請人情況 | ||||||||
自 然 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 |||||||
商業(yè) 企業(yè) | 科研 機構 | 社會 公益 組織 | 法律 服務 機構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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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6 | |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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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0 | ||
三、本 年度 辦理 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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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3 | |
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 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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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 | ||
(三)不予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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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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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 | 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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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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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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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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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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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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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 | ||
(四)無法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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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6 | |
2.沒有現(xiàn)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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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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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不予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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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重復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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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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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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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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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其他處理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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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 | ||
(七)總計 | 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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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5 | |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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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 |||||||||||||
結 果 維 持 | 結 果 糾 正 | 其 他 結 果 | 尚 未 審 結 | 總 計 |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 ||||||||
結 果 維 持 | 結 果 糾 正 | 其 他 結 果 | 尚 未 審 結 | 總 計 | 結 果 維 持 | 結 果 糾 正 | 其 他 結 果 | 尚 未 審 結 | 總 計 | ||||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2019年,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,取得一定成績,但與上級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望還有一定差距:一是公開邊界還需要探索把握,公開事項還有待精準細化;二是主動公開信息的及時性還需要努力提升,信息公開質量還有待進一步提高;三是濫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權現(xiàn)象時有發(fā)生,個別申請人通過信息公開申請謀取其他利益訴求。
2020年,我局將查漏補缺,補齊短板,站在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視角,實施信息公開,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臺階。一是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,明確內容標準、公開主體和公開形式,抓好增點擴面工作;二是不斷優(yōu)化門戶網站、政務微博微信等平臺,完善信息公開的載體渠道,抓好主動公開工作;三是著力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,規(guī)范接收、登記、辦理、答復等環(huán)節(jié),依法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。
六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本年度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附件: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江北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.pdf